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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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中心医院“医用空气消毒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 : 2022-04-27编辑 : 中原招标 浏览次数 :

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许昌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就许昌市中心医院“医用空气消毒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中心医院“医用空气消毒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YLZB-Z-T2022001-1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医用空气消毒机86台;(详见采购文件)
(五)预算金额:产品一:单价:2196元,总价63684元;
      产品二:单价:1800元,总价91800元;
      产品三:单价:6000元,总价36000元;
      总计:191484元              
(六)交付(服务、完工)时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
(七)交付(服务、完工)地点: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
(八)进口产品:不允许。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谈判文件报名时间及地点:
1、请严格按照报名要求准备报名资料(附件1),携带本人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到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后勤保障综合楼2楼医学装备部现场报名备案, 供应商确因疫情原因无法到达现场报名,需要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医学装备部邮箱shebeike3353017@163.com并电话告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及时与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联系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不完整,采购人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0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向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将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原件的扫描件或图片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2440636377@qq.com,并电话通知报名。
3、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地点:许昌市文峰路中段老广电家属院1280号
5、开标时间:2022年5月11日上午8时30分(不见面开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上午8时30分,地点为许昌市文峰路中段老广电家属院1280号。
2、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投标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8时30分之前将密封完好的纸质应答文件邮寄至许昌市文峰路中段老广电家属院1280号,必须使用顺丰寄付,许昌本地投标单位可选顺丰同城急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鉴于目前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本次开标不再邀请应答人代表现场参加开标,开标现场由监督人员全过程监督并全程录制音视频备查。
五、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中心医院官网》发布。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中心医院
地址:许昌市文轩路666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4-3353618
采购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文峰路中段广电家属院1280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3700892687  
 
                                                      许昌市中心医院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报名要求
报名要求中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法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公司公章。其余资料可为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公司公章。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其余均须留院备案。详细文件格式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许昌市中心医院官网》《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网站上相应项目采购谈判文件中查询。请在院内报名审核通过后到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吴老师,电话13700892687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文峰路中段1280号老广电局家属院
序号 资格审查因素 说明与要求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企业投标提供)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投标提供)
(3)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投标提供)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投标提供)
(5)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投标提供)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投标提供)
2 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2)供应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3 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
4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与本项目投标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
②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声明(承诺函或声明格式自拟)。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②其中之一即可。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按照谈判文件提供格式填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
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仅查询社会组织);
(2)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采购人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供应商无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经采购人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8 投标人须具备的特殊
资质证书
投标产品中如有医疗器械,谈判人为产品制造商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制造商除外);谈判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时,提供有效的涵盖投标产品经营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否则,不需提供。
9 产品资料 若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管理需提供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否则不需提供、提供类似销售合同2份。
10 供应商身份证明及授权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人响应提供)
(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非法人响应提供)
注:
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供应商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③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提供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并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12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附件2:技术参数: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规格及主要参数 单位 数量 是否为
核心产品
1 壁挂式空气消毒机 1、设备需适用于医疗机构监护室、治疗室和病房等空间的空气消毒。
2、设备消毒净化因子为等离子体(消毒机内部不得装有中、高效过滤器和紫外线杀菌灯)或紫外线循环风并兼具活性炭及负离子,消毒方式能够满足人机共存。
3、设备有效消毒作用空间需≥120m³,循环风量需大于有效消毒作用空间的8倍。
4、设备主机材质需为防水和耐腐蚀材质,便于日常清洁消毒及保养维护。
5、设备消毒时间设置需具有自动和手动设置功能,风速具有多档可调节功能,并具有故障报警功能。
6、应具有遥控操作器。
7、消毒效果测试:白色葡萄球菌的杀灭率≥99.90%,空气自然菌消亡率≥90.0%(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
8、安全性要求:空气消毒机运行时不得释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
9、该项目需包含设备安装及调试,每设备需配套安装设备供电所使用的三芯国标1.5mm²阻燃铜芯电线约10m和电源插座1个(限品牌选用西门子、施耐德、ABB),及线槽等相关施工辅料,具体施工需配合院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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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挂式空气消毒机
 
1、设备需适用于医疗机构监护室、治疗室和病房等空间的空气消毒。
2、设备消毒净化因子为等离子体(消毒机内部不得装有中、高效过滤器和紫外线杀菌灯)或紫外线循环风并兼具活性炭及负离子,消毒方式能够满足人机共存。
3、设备有效消毒作用空间需≥100m³,循环风量需大于有效消毒作用空间的8倍。
4、设备主机材质需为防水和耐腐蚀材质,便于日常清洁消毒及保养维护。
5、设备消毒时间设置需具有自动和手动设置功能,风速具有多档可调节功能,并具有故障报警功能。
6、应具有遥控操作器。
7、消毒效果测试:白色葡萄球菌的杀灭率≥99.90%,空气自然菌消亡率≥90.0%(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
8、安全性要求:空气消毒机运行时不得释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
9、该项目需包含设备安装及调试,每设备需配套安装设备供电所使用的三芯国标1.5mm²阻燃铜芯电线约10m和电源插座1个(限品牌选用西门子、施耐德、ABB),及线槽等相关施工辅料,具体施工需配合院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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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柜式空气消毒机
1、设备需适用于医疗机构监护室、治疗室和病房等空间的空气消毒。
2、设备消毒净化因子为等离子体(消毒机内部不得装有中、高效过滤器和紫外线杀菌灯)或紫外线循环风并兼具活性炭及负离子,消毒方式能够满足人机共存。
3、设备有效消毒作用空间需≥150m³,循环风量需大于有效消毒作用空间的8倍。
4、设备主机材质需为防水和耐腐蚀材质,便于日常清洁消毒及保养维护。
5、设备消毒时间设置需具有自动和手动设置功能,风速具有多档可调节功能,并具有故障报警功能。
6、应具有遥控操作器。
7、消毒效果测试:白色葡萄球菌的杀灭率≥99.90%,空气自然菌消亡率≥90.0%(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
8、安全性要求:空气消毒机运行时不得释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
9、该项目需包含设备安装及调试,每设备需配套安装设备供电所使用的三芯国标1.5mm²阻燃铜芯电线约10m和电源插座1个(限品牌选用西门子、施耐德、ABB),及线槽等相关施工辅料,具体施工需配合院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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